近年来,淮滨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与公安局等单位协同机制,在线索移送、证据固定、案件研判、结果反馈等关键环节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的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对重复异常检举控告和重复举报行为进行研判,并审慎甄别诬告与错告,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经核查认定为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截至目前,查实并惩处诬告人11名,为4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在做好澄清正名基础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做实“后半篇文章”,对澄清对象及时跟踪回访,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日常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在思想引导、工作支持、生活保障等方面加大关怀力度,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如实、规范反映问题的良好氛围,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