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注销气瓶充装许可证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核查确认,部分气瓶充装单位所持《气瓶充装许可证》已过有效期且未办理延续手续,部分特种设备已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对应的许可及登记证书已无存续必要。现将集中注销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集中注销的证书类别及范围:
1、已超过法定有效期限的息县宏鑫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2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气瓶充装许可证》。经过系统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经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含固始县局)审批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许可证中,已超过法定有效期且企业未按规定延续换证、亦未办理证书注销手续的息县宏鑫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2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气瓶充装许可证》。
2、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整合后,新取得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的2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原由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含固始县局)审批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自动作废。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整合至今,新审批设立了10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保留潢川县光州中能燃气有限公司等2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保留的这2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经过升级、改造后,均已新取得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原由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含固始县局)审批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作废,纳入本次注销范围(其中有2家充装站点原证书已超有效期)。
3、信阳富地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南湖路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气瓶充装许可证》。经企业申报及现场核查确认,信阳富地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南湖路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已停止运营,且无恢复运营计划,其持有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符合注销条件,纳入本次集中注销范围。
4、鸡公山星雅运输索道有限公司索道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鸡公山星雅运输索道有限公司索道设备不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已完成拆除,其对应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集中注销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