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该项目申请对象为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儿童

  (一)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患儿 19 周岁生日第二天 0 时起即为超龄;

  (二)年龄节点:以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首次录入患儿申请资料的时间为准;

  (三)项目为一次性资助原则,已获得“大病儿童救助项目”资助的患儿,除补充资助外,不可重复申请同一病种资助;

  (四)在诊断证明及住院病案首页的诊断中,如描述为“白血病前期”则不属于白血病,不在项目资助范围内。

  资助标准

  (一)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二)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三)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并同时提交资助申请表和移植申请表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申请资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三)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四)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五)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六)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以上六份材料缺一不可;

  2. 户口簿如无法证实监护关系,须提供患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4. 资料审核时须核对诊断证明与住院病案首页对病情的描述是否一致,是否在资助范围内,如不一致以住院病案首页的出院诊断为准;

  5. 提交申请时,如患儿已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可同时提交《中国红十字基 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潢川县红十字会地址潢川县三环路西卫健委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武先生,手机号码:18538493750

  办公室电话:0376-6116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