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天霖同志辞去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28日商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杜天霖同志辞去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由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报经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