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信阳市水务中心接到行政案件移送函,反映百事易疏通有限公司在辖区平三路(新时代物流园西门对面)存在私自向市政雨水管网偷排污染物的行为,水务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确认,该公司负责人杜某和王某(夫妻关系)为节省粪水处理费,将从小区化粪池中抽取的粪水,在未履行任何程序及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排入连通中山铺河的市政雨水管网。

  查处情况

  该行为导致下游中山铺河水体出现异味,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需依法追究其行政处罚责任。依据《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行为活动”,目前,我中心已依法对王某个人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案件启示

  偷排污水是严重破坏区域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下一步,水务中心将持续深化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加大对偷拍污水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推进信阳生态水环境治理,全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