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追回欠薪
“感谢你们帮我要回工资,今后我一定认真改造,不辜负你们对我的关心……”日前,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化名)在拿到他打工时应得的工资后,激动地握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表示感谢。
近期,新县司法局浒湾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开展入户走访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情绪低落,经过和张某细致谈心谈话,了解到张某前段时间在某沙厂打工,后来沙厂停工,张某被辞退,但还有一部分工资未结算,张某因此事而闹心。
掌握情况后,浒湾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安抚好张某情绪,并前往沙厂了解情况,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解决沙厂拖欠张某工资事宜。近日,在浒湾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沙厂为张某结算了剩余的3万元工资。
近年来,浒湾司法所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的同时,更加注重个性化、人性化帮扶教育,及时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上门服务
“你们的上门服务太贴心了,解决了我们家的大难题!”日前,继承公证业务办理结束后,老人的家属紧紧握住公证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还得从3天前说起。当天上午,安阳县公证处接到一个求助电话。电话中,一位市民反映,其家中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前往公证处办理重要的继承公证手续,希望得到帮助。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安阳县公证处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便民服务机制,迅速安排两名经验丰富的公证员,携带便携式办公设备和全套材料,前往老人家中提供上门服务。
在老人家中,公证员首先细致核对了老人及其家属的身份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主体和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理解能力,公证员全程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地向老人详细讲解本次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具体流程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确保老人在完全理解、不受干扰的情况下清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面对老人及其家属提出的各种疑问,公证员逐一给予清晰、准确的解答,有效消除了他们的疑虑和担忧。在确认老人意愿清晰无误后,公证员严格按照公证法及相关程序规则,现场高效完成了询问笔录制作、相关文件宣读、签名捺印确认等关键环节。整个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公证员高效且规范的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地头调解
“多亏调解员及时介入,现在我们两家轮流浇水,让玉米‘喝’上了‘救命水’!”近日,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建国在回访一起矛盾纠纷时,当事人王某说。
原来,前一阶段的持续高温天气导致庄稼严重干旱,玉米扬花授粉期的灌溉工作刻不容缓。王某神色焦急,步履匆匆来到问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称相邻地块所有人李某阻挠他使用机井灌溉庄稼,不仅割断他家输水管造成损失,还导致五亩玉米地面临绝收风险。张建国接案后立即顶着烈日赶赴田间地头,联合村干部展开实地调查。
经深入调查,纠纷根源逐渐清晰:王某、李某两家耕地相邻,共用李某自费修建的机井。前期持续40℃以上的高温天气导致土壤墒情告急,因玉米叶片卷曲严重,王某在未与李某协商的情况下连续抽水,导致李某家三亩大豆田无法及时灌溉。虽经村组多次协调,但王某坚持先保自家田,李某情急之下割断王某家的输水管,双方矛盾从发生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
调解现场,张建国将剑拔弩张的双方引导至机井旁的树荫下,通过背靠背的方式沟通。随后,运用换位思考法,张建国向王某阐明民法典相邻权规定,强调擅自占用他人设施的法律风险;对李某则耐心讲解“三农”政策,分析持续对抗将导致两败俱伤的后果。经过3个小时的“法理+情理”双轨调解,张建国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当场赔偿王某输水管损失120元,王某书面承诺每日抽水不超过8个小时,双方共同制定错峰灌溉时间表,优先保障急需扬花授粉的玉米田浇水。
张建国回访时看到,绿油油的玉米田已进入灌溉期,王某、李某两家正在农田劳作。这起纠纷的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确保秋粮灌溉有序进行,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法援维权
老人遭遇车祸后,因脑外伤致精神障碍,无法与人交流,也无任何身份信息,怎么办?面对这样的棘手情况,信阳市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施以援手,为老人讨回32.7万元赔偿款。如今,老人被妥善安置在当地养老院,过着幸福的晚年生活。
2023年4月凌晨,在信阳市平桥区某乡镇,一名拾荒聋哑老人被一辆半挂货车撞倒。肇事半挂货车属某运输公司所有且已投保,但某运输公司未支付任何治疗费用,老人治病产生的20万元治疗费全部由医院垫付。
医院向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为老人争取交通事故赔偿金。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老人指派了援助律师。但摆在援助律师面前的,是一系列难题。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如何起诉?无法确定老人的真实年龄,赔偿金年限怎么计算?律师决定让垫付医药费的医院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担任老人的法定监护人,老人这才得以作为原告将某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同时,援助律师联系交管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骨龄鉴定,确定老人年龄已超过60岁。
法庭上,保险公司以老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抗辩不应支持误工费。援助律师走访当地居委会和居民,调取证据证实老人虽达到退休年龄,但仍靠劳动维持生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承担80%的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总计赔偿32.7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民政部门用赔偿金偿还医药费、支付养老院照管费用,并预存了老人的生活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