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英雄金振中,河南固始县人,1924年投军于冯玉祥部,1933年曾参加喜峰口战役。卢沟桥事变前,任29军37师110旅219团3营营长,负责宛平城和卢沟桥防务。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7月8日晨时至11日,他指挥3营全体官兵击退日寇多次进攻,11日凌晨,亲率敢死队收复铁路桥东端阵地。在追击逃敌时,被埋伏的敌人击伤,后送往保定医院救治。伤愈后先后率部在豫南、鄂北大界岭参加武汉外围战。新中国成立后,被安排在县文化局工作,曾担任政协河南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固始县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985年3月因病逝世,家人遵从他的遗愿,将他的骨灰撒到了卢沟桥畔。金振中,这个打响全面抗日第一枪的人,从此长眠在了卢沟桥,守护着这片热土。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8月23日,信阳市司法局、信阳市律师协会举行“铭记历史 缅怀先烈 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暨抗日英雄金振中事迹宣讲会。

全体人员起立,向所有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献身的先烈们默哀一分钟。
集体观看央视纪录片《一夜之间》。通过历史影像、专家解读和亲历者回忆,共同见证了中华民族在危难时刻所迸发出的惊人凝聚力和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

举行抗日英雄金振中事迹宣讲报告会。宣讲人金天愚作为抗日英雄金振中之子,通过自己的回忆和讲述,让大家深切感受到金振中在国家危难时刻展现的坚韧和勇气,以及坚定捍卫国家尊严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金振中的那句:“若日军犯我宛平城和卢沟桥,我只得抱着与阵地共存亡的决心,还击日寇,以报答举国同胞的殷切期望和维护本军荣誉”,让全体参会人员倍受鼓舞,倍感振奋。
宣讲报告会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在固始县司法局设主会场,市司法局和各县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共420余人参会。固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易强到会致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孙勇刚同志作总结讲话,并就近期全市律师队伍安全稳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