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0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信阳舜宇光学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格林斯小学等四家见习单位跨年度见习完成人数22人,见习完成总月份132个月,每人每月补贴发放标准为1470/2310元,现拟拨付见习补贴资金 24.4440 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376-3702726
附件:平桥区2024年度就业见习完成人员汇总表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