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决学校门口、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拥堵频发、通行效率低下问题
7月底前,完成城区14处信号灯新建/升级,新建80套电子警察智能设备,提升路口通行效率;在隐患路段、临水临崖、国省道村口新增33套预警设备,实现风险点位实时监测预警。依托交警铁骑队,灵活开展巡逻,做到快速响应。
2.解决窨井盖坑洼不平、影响安全通行问题
7月底前,完成城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及雨水井盖、雨水篦子坑洼不平问题排查整治。9月底前,完成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巷道路面及雨水井盖、雨水篦子坑洼不平问题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3.解决小区充电设施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7月底前,完成对249个住宅小区中38个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建设,增建500个充电端口。12月底前,对剩余211个住宅小区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全覆盖,新建3000个充电端口。10月底前,完成10个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配套5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
4.解决城区体育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
7月中旬前,发布《全县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告》。推动3处县内公共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实现免费或低收费规范开放。8月底前,完成团竹园区域地面硬化工程,以及笼式篮球场和5个智能驿站的招标。10月底前,启动和推进团竹园区域体育设施、笼式篮球场和5个智能驿站建设工程。11月底前,完成团竹园区域体育设施、笼式篮球场和5个智能驿站建设工作,验收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体育发展中心、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5.解决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面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
7月底前完成275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515名低保失能老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7月底前全面摸排符合条件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人底数。8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安排入住属地乡镇敬老院,并按月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资金。持续推广居家养老“戴畈模式”。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6.解决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业态就业群体社保参保率低、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
6月底前,摸清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保参保情况。深入用人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提升相关群体参保率,7月底前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劳动维权投诉举报和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抓好常态落实。7月底前,组织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夏送清凉”专项行动,为190名从业人员送上防暑降温物资,投保专项意外伤害互助保障;为50名从业人员提供免费体检;为200名从业人员缴纳互助医疗保障金。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
7.解决农村地区快递末端服务违规收费问题
7月中旬前,确定并建成一批村级物流服务点,落实司机和线路车辆。8月中旬前,完成寄递系统安装、培训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村级物流服务点试运营。10月31日前,实现村级物流服务点正常运营。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8.解决部分住宅小区物业质价不相符、公共设施维护滞后、矛盾纠纷化解不畅等问题
7月中旬前,成立全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7月底前,推动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予以公示,促进企业与业主互信、关系融合。12月底前,解决全县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滞后问题。积极协调化解涉小区物业服务方面的信访矛盾,确保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9.解决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
7月上旬,公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水电气价格行为及民用“三表”计量的提醒告诫书》。7月底前,完成对35家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物业小区和15家水电气经营单位代收费、代缴费、不按政府定价收费或加价收费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民用“三表”抽检行动,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分两批次完成抽检任务。为有意愿进行水表、电表检测的用户提供上门免费检测服务,确保民用“三表”问题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0.解决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7月底前,完成300户餐饮商户(场所)、100个流动摊点的隐患问题排查整改。7月底前,建立特殊困难用户清单,由街道社区和燃气经营企业集中帮扶,免费更换安全可靠的金属波纹软管、国标调压阀。完成弘昌公司、盛焰公司资产评估,协调推进省投资集团与信阳申信集团实现战略合作。12月底前,实现管道燃气企业整合。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1.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7月底前,完成16个保交楼、保交房项目中10个项目的首次登记。8月底前,完成九龙家园住宅楼项目400余套首次登记。9月底前,完成怡美山庄项目有办证意愿的购房群众的转移登记,力争办证率达到70%以上。10月底前,完成杨湾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办证意愿购房群众的转移登记,力争办证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完成清华园项目有办证意愿购房群众的转移登记,力争办证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12.解决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6月底前,对全县肉制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建立动态管控台账,澄清行业底数,为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提供支撑。7月底前,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检查执法和情报研判会商,构建专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整合警力资源,深挖网上网下“两个战场”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村农业局)
13.解决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6月中旬前,全面排查在办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中应保未保、超时限审核等不到位问题。7月底前实现排查问题整改清零。通过在村居政务栏、微信群等渠道公开救助名单,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正。按时发放救助资金,每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14.治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
7月底前,完成社会保险疑点数据自查。12月底前,追回核查发现的违规领取资金,确保问题整改到位。9月底前,完善优化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大力推行线上资格认证。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12月底前,组织业务骨干“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15场。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15.治理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
6月底前,发布《关于征集医疗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开收集相关线索。对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情况常态开展质控,确保省定230项互认项目应认皆认。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6.治理利用购买校服牟利等问题
7月底,组织各中小学校完成校服征订自查自纠工作。9月底,完成全县校服征订集中整治工作。10月底,完成全县中小学校服征订统计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自2025年秋季开始,所有征订校服的学校必须在平台注册并接受平台统一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7.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7月底前完成“高效办理一件事”年办件总量8000件,12月底年办件总量突破15000件。8月底前,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扶持一件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一件事”两项服务系统的调试和实施工作。12月底前完成“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向乡镇延伸。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18.解决乡村安全饮水问题
7月底前,完成《新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编制。8月中旬前,完成17处县级农村供水维修基金项目,同步推动乡镇按照乡级农村供水管护基金使用要求,对小型供水设施运行管护问题落实整改。9月底前,完成38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0月底前,完成田铺乡、陈店乡、郭家河乡、卡房乡集镇集中供水工程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19.解决村组道路损毁问题
6月底前,通过多渠道收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确定第一批风险隐患修复清单,组织施工方实地勘察,确定修复方案。7月底前完成第一批风险隐患治理。后续长期坚持做好养护巡查整改。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20.解决农田水利设施修缮问题
7月底前完成126处整修资金2万元以下的农田水利设施;9月底前完成233处整修资金2万元—5万元的农田水利设施。
8月底前完成2025年新县3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9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10月开工建设,12月底前基本完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