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潢川县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按照《河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通知》(豫卫〔2019〕21号)的规定及河南省限制类技术目录变动情况,经审核,拟同意潢川口福口腔诊所、潢川琦华口腔诊所开展口腔种植技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6日

  公示单位:潢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376-6119553

  地址:潢川县卫生健康委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