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近日,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一食品经营企业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经初步核查,该企业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

  违法事实:经调查查明该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进店消费满额即可抽奖,设置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等奖项,在消费者抽奖时抽奖箱内未设置特等奖票,导致消费者无法抽到特等奖。

  相关法律条款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处理结果:因该企业违法实施轻微且积极主动改正,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进行行政约谈。

  典型意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有奖销售常通过虚假宣传、隐瞒中奖概率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使其做出错误消费决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相关案件的处理,能让消费者避免受骗,增强消费信心,保障其财产安全和知情权等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正当有奖销售如内定中奖、高额奖励等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市场正常竞争环境。查处此类案件,可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促使企业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正当方式参与竞争,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