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优化就医体验,自公布之日起,光山县中医院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新的住院预交金标准,敬请广大患者知悉,现将住院预交金额度标准公示如下:

  说明事项:

  1.以上预交金收取标准为光山县中医院当前执行标准,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

  3.如有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