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砖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历时近三年的务工薪资纠纷,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3年,砖桥镇彭冲村村民陈某凤经同村代某某介绍,两人一同在砖桥镇某农场务工,负责修剪桃树枝,约定日工资60元。工作完成后,农场老板刘某某将工资支付给了代某某。然而,陈某凤却迟迟未收到应得报酬。此后,陈某凤多次向刘某某索要,但刘某某坚称工资已全额发放(二人共计3000元),而陈某凤和代某某则主张每人应各得3000元。由于当初仅为口头约定且时隔已久,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激化。

  2025年7月初,陈某凤再次前往农场讨薪,双方争执升级并报警。7月4日,砖桥司法所正式介入调解。调解员通过走访调查,迅速厘清纠纷症结在于双方对工资结算标准(是按人头还是总额)事先约定不明。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分头做工作:向陈某凤说明,根据当地同类务工标准,其实际务工多为半天,未满勤,难以按满额日薪计算。向农场老板刘某某指出,其在雇佣时未明确告知结算方式,管理存在疏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均认识到自身问题,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双方于7月9日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农场老板刘某某一次性支付陈某凤工资款750元。

  至此,这起积压近三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认可和满意。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群众的“薪愁”,也展现了砖桥司法所运用法治思维和调解技巧,高效化解基层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