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一面印着“情暖人心为民解忧 专业敬业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驻交警大队工作室,当事人赵某某拿着锦旗连声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2024年10月20日,李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光山县一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因疏于观察撞上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赵某某,导致赵某某伤重住院。事故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双方就医疗费赔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受理该起交通事故后,调解室工作人员全面调查事故责任认定与医疗票据。经核查,赵某某因伤住院共花医疗费用26356元,后期还需要二次手术的费用,赵某某申请要求李某赔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40000元。争议焦点主要在李某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生活,家庭困难。
调解员同步开展双方心理安抚工作,不断优化方案,最终促成李某赔付赵某某医疗费、二次手术费等各项费用32000元,既保障伤者权益,又兼顾困难家庭实际承受能力。至此,一起长达半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通过"情理法"三维调解模式,实现节省司法资源,避免诉讼程序;半年纠纷快速化解,降低社会成本;修复社会关系,促成双方和解,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典型范例,彰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