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申请执行人钱某某与被执行人熊永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身份及相关信息:熊永福,男,1976年08月12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413024197608126333,住河南省潢川县双柳树镇张营村张营组。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熊永福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本院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3000元。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2635 19037631659

关于申请执行人司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任世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任世龙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任世龙,男,197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任大湾组。公民身份号码:413024197012086051。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任世龙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本院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500元。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2635 19037631659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吴家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7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身份及相关信息:吴家明,男,1986年01月14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411526198601147038,住潢川县卜塔集镇吴楼村乔店村民组。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吴家明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本院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5000元。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2635 19037631659

关于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雷志成、徐建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9月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身份及相关信息:徐建发,男,1973年07月08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41302419730708351X,住潢川县谈店乡长岗村张庄清泉组。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徐建发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本院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1000元。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2635 19037631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