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16时11分许,张某驾驶豫SD19**3号轻型厢式货车沿光山县九龙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门前路口时,与沿九龙路由北向南横过公路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带棚二轮电动车(乘坐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分析:此次事故中,张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遇路口时未减速行驶,王某驾驶非机动车横过公路,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共同导致了该起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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