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抵制回流药品的告诫书

  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筑牢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屏障,县市场监管局现就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抵制回流药品,向全县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发出如下提醒:

  一、强化法治思维,守牢合规经营底线

  落实“要规范、守底线”的共识,严格遵守药品经营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完善溯源机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严格实施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购销存信息完整可溯。查验上游供货单位资质,核验销售人员身份真实性,发现疑似回流药立即封存,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三、构建防御体系,抵制非法渠道交易

  坚决抵制回流药,不采购、不销售来源不明的药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回流药交易。严格落实票、账、货、款一致的要求,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对回流药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加强行业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行业协作,共享药品安全信息,共同打击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

  五、共建共治共享,营造药品安全环境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药品购销存信息,主动报告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对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经营行为全过程合法合规。

  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让我们携手并肩,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回流药,共同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