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别和主创人员】

【案件办理概况】
该案系固始县检察院在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中,由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的案件。行政检察部门立足在案证据,严格区分刑事定罪量刑标准和行政处罚标准,准确审查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定性、可处罚性,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同时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一体联动的优势,主动联合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部门协作履职,协同推动行政机关开展系统治理,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典型案例培育做法】
一、理念先行,树牢典型意识。在工作中始终秉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理念,将典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案件受理甚至线索排查阶段就开始谋划,按照典型案例的标准,敏锐捕捉案件类型、特点、难点等典型特质,综合运用好公开听证、检察建议、一体履职、府检联动等,提升监督的深度、广度及公众知晓度。

二、深耕细作,打造精品案件。案件质效是决定一个案件能否成为精品案件的关键所在。作为案件承办人,应当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合法规范、至臻至善,确保案件的办理在实体上达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在程序上“更好”“更快”,在效果上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如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本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便已终结,但为了促进源头治理,该案中行政检察部门协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足“林长+检察长”机制,就近年来盗伐、滥伐行为对辖区内森林资源造成损害的情况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系统治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常学常思,写好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不仅是办出来的,更是总结、提炼、升华出来的,如何写好典型案例,在上级院印发的文件中,也在上级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在文件精神的学习中,及时了解上级工作新部署、新理念、新要求,准确把握监督原则和重点的同时,启发办案灵感和典型案例培育的敏锐性;在典型案例的学习中,研究编写方法与规律,明确写作体例,总结关键词、基本案情、检察履职以及典型意义的写作要点,为写好典型案例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