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9日,光山人民调解中心驻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

  2025年04月01日20时14分左右,陈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光山县X028线由南向北行驶至马畈镇街南路段,因观察不周,措施不当,与酒后步行的行人向某某发生碰撞,致其受伤。事故发生后,向某某先后在光山县人民医院、武汉医院治疗,已产生医疗费用3万元左右,后期仍需持续治疗。向某某的亲属因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用,遂向调解室申请要求肇事者先行赔付医疗费用等各项费用。

  调解员秉持“矛盾化解在前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迅速介入协调。根据医院治疗情况及受害者亲属的要求,多次与肇事者沟通,肇事者愿意提前赔付受害者医疗费用等各项费用共计160200元,后期不再承担受害者其他各项费用和责任。中午12时30分,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涉事双方最终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工作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的对调解员长达数小时的耐心调解一再表示感谢,纷纷要求共进午餐以表谢意,被调解员婉言谢绝。调解员表示:”免费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本职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群众权益是我们的责任。”同时暖心劝慰双方当事人放宽心,接受已经发生的事故,照料好受害者,也要注重自身身心健康。临别之际,受害者家属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眼含热泪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