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新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秀洪、副主任李宏参加调研。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树清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周河乡付冲村小巴岭、周河乡周河居委会胜利山、周河乡柳铺村东面山等地,对新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
随后,在周河乡召开座谈会。会上,县林业局负责人汇报了新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相关单位进行了补充汇报。调研组成员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平时了解,就新县古树名木资源现状和保护管理情况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存在哪些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
张树清根据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分别从提高站位,深化保护共识,聚焦短板,强化精准施策,创新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强化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四个方面作了发言。
就如何搞好新县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感。古树名木是极其珍贵的自然历史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价值,被誉为“绿色国宝”、“有生命的文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贯彻执行相关法规条例的客观要求,是发展新县生态旅游的迫切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古树名木保护的紧迫感。近年来,在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按照《条例》规定,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对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条例》规定了严格审批程序。要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也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要加强行政执法,形成依法保护的高压态势。针对盗采盗伐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森林公安要强化打击职能,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要对非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让不法分子望而止步。要全面查处古树名木的非法移植行为,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的原地保护。要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完善的保护体系。加强古树名木的认定普查工作,努力做到应普尽普,应查尽查。实施古树名木分级保护、挂牌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协管职责。县林业局要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新县《古树名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以便更具有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