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柳树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宅基地占用引发的土地纠纷,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案情回顾:宅基地被占引争议
据申请人简某反映,其长期在固始县城关经营生意,同村村民杨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占用简某名下宅基地修建房屋,至今已近三十年之久,导致简某返乡后被迫在自家承包的责任田内建房。简某认为杨某的行为侵害了自身权益,遂找到杨某理论,但杨某坚持认为当时是自己从简某手中买的,并且经过他的同意,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无奈之下,简某向柳树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杨某归还宅基地,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调解过程:释法说理促共识
受理纠纷后,司法所调解员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联系村委会核实土地权属登记情况、查阅土地确权资料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调解过程中,杨某承认占用宅基地的事实,但表示因历史遗留问题对权属存在认知偏差,并且当初是经过双方同意进行买卖的。调解员结合《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双方土地权属边界。

同时,调解员充分考虑双方现实需求,提出“以地换地”的置换方案。经多轮协商,双方对置换地块的位置、面积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成果意义:依法调解护民生
本案中,司法所立足法律与情理,兼顾历史与现实,既纠正了侵权行为,又通过土地置换保障了双方生产生活需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结束后,调解员还向当事人及围观村民普及了宅基地使用、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矛盾。
以案为鉴:和谐乡风需共筑
此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柳树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同时呼吁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遇土地权属争议时应主动沟通、依法维权,共同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