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柳树店成功化解一起子女赡养纠纷案,帮助86岁独居老人李某解决了生活困境,让“老有所养”的法治温度照进了现实。

  一位步履蹒跚的八旬老人李某走进柳树店司法所,老人满脸愁容,情绪激动,声音颤抖着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子女对其不管不顾,未尽到赡养义务,自己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他才来到司法所想要申请法律援助,欲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司法所工作人员见老人年事已高,说话也不清晰,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决定先联系老人所在村委会,初步了解老人详细家庭情况。

  考虑到老人出行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村委会,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主动上门到老人家中实地走访。在老人家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老人诉求,详细询问老人生活状况,子女情况以及赡养纠纷的具体细节。并不断安慰老人,表示一定会竭尽全力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经过走访了解,老人膝下育有一子四女,子女均在外地工作生活。近年来,因子女对赡养方式、费用分摊等问题长期未能达成一致,李某逐渐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甚至连基本饮食都难以保障,五个子女之间更是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争吵不休,亲情破裂。同时,在向老人了解诉求后,得知老人也只是想要自己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非真正想要将子女告上法庭。在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刻联系了老人的五个子女,通过数次的电话沟通。从法律义务、伦理亲情、社会舆论等多角度释法明理,最终五兄妹决定一起赶回老家,共同商讨解决问题。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子女虽然存在赡养分歧,但并非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矛盾焦点在于“赡养责任分配不均”及“异地照料难落实”的问题。于是,调解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依据,明确告知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同时从亲情角度切入,引导子女换位思考,每个人都有年老的一天,要体谅老人独居的无助与孤独。最后,调解员又从社会舆论角度出发,让当事人考虑不赡养老人可能产生的负面的舆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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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结合老人诉求和子女实际情况,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五名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责任,约定每人两个月轮流探望照料;老人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一千元以下,由当月负责赡养的子女承担,超过一千元的部分由五个子女平均分摊。确保老人生活起居有人管、生病就医有人问,精神需求有人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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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温度融化亲情坚冰,本案中,柳树店司法所通过“电话破冰”,当事人返乡协商,最终促成协议达成,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帮助老人解决了养老问题,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唤醒了亲情自觉。在这起赡养纠纷案件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纠纷的化解,更是传统孝道在法治护航下的温情回归。赡养老人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流淌在血脉中的“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