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宇婷,2013年6月通过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遴选考试进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9年被任命为员额检察官。现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在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满意度测评中,以高票被评为“满意”等次。
并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宣宇婷,考入检察机关后,经过不懈的努力,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很快成长为睿智干练的公诉人,成功办理了多起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这句话,宣宇婷始终铭记在心。
2020年10月,宣宇婷办理了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申请人是78岁的张大爷,从2002年起,张大爷的信访诉讼长达整整18年。
宣宇婷去张大爷家中调查取证时,发现他一人独居,家徒四壁,生活非常困难。因此,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宣宇婷考虑最多的就是怎么才能把张大爷的诉讼成本降到最低。为了让张大爷省掉复印费,宣宇婷没让他提供复印的卷宗材料;为了让他省去路费,宣宇婷借着其他公务出差之际,顺道到他家中调取;为了让他省点话费,挂掉他的来电,再给他回过去。在几轮调查后,一系列证据材料证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合法有据,是张大爷对国家法律政策认识存在偏差。宣宇婷为张大爷认真解读法律条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感动了张大爷,表示愿意撤回监督申请,也不再信访了。这起长达18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化解。事后,宣宇婷又帮张大爷申请了司法救助。该案入选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需要检察官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大公约数。”这是宣宇婷从检以来的深刻体会。
在薛某与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诉讼监督案中,因薛某起诉时已过案件的起诉期限,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正确,检察机关无法启动监督程序。宣宇婷经过深入了解后得知,薛某执着的信访诉讼原因是其在知名大学就读的女儿正在备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他担心自己的行政处罚会影响到女儿的政审。宣宇婷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卷宗、多方听取了当事人意见,发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程序存在多处违法情形,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亦不充分,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遂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说明该案的违法情形对申请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检察建议,撤销了对薛某的行政拘留决定。
“办案件要始于办案,但不止于办案。”宣宇婷说。在李某与某区医保局行政诉讼监督案中,为解开申请人的心结,她多次到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情况,聘请专业人士作为听证员专门召开听证会,向申请人详细解读了医保政策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充分释法说理,促使申请人解开了心结,当场撤回监督申请。在调查核实中,宣宇婷发现,村干部收取申请人的医保费用后并未将该费用缴纳至指定网点或者该区税务局,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说明该医保局在医保费用征缴工作中疏于监管,遂向该局制发了加强医保费用征缴工作监管的检察建议。该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确保了辖区内的医保费用“颗粒归仓”,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时光不负有心人,星光不负赶路人。三年来,宣宇婷主办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件,领办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件、全省典型案例10件。撰写的《“三个三”工作法 重点抓实高端典型案例的培育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情况》转发,撰写的个案评查报告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评查报告。
“这次履职评议,更加坚定了我‘办案就是办人生’的为民宗旨意识,是鞭策我忠实履职的一次检阅和促进”,宣宇婷表示,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将司法为民融入个案办理,不断向社会传递检察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