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春花,现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员额检察官。进入市检察院工作12年来,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3次,荣获“全省民事行政业务优秀办案人”“业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在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满意度测评中,以高票被评为“满意”等次。

  小案精办,维护公平正义

  一件件看似不显眼的“小案”,都是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热切期待。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是谈春花的初心。

  “这个官司折腾我四年了,14万多的债务让我心神不安,无法外出打工挣钱,是谈检察官为我洗清了债务,搬掉了心里的大石头。”申请人易某感激地说。

  “我不欠钱,怎么就成了被执行人?”2021年2月,易某突然接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原来易某于2016年到2017年间,在某商砼站从事会计、收料员工作,期间接收某水泥经销商供应的水泥并出具收款收据。后该款一直未支付,而某商砼站又被注销,该水泥经销商一气之下将易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缺席判决易某支付水泥款14.6万元及利息。得知该情况后,易某来到了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说:“我就是一个打工的,水泥也不是我用了,我想不通为什么让我承担责任。”接到该案后,谈春花敏锐地发现判决可能存在错误。经调查核实该笔水泥由某商砼站实际使用,易某系职务行为,不应承担责任,遂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法院生效判决全部支持抗诉意见,并认定易某不承担责任。就是这样一件件的“小案”,在她心中便是“天大的事”。她常笑着说:“我是‘老民事’,必须得守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民事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群众在春风化雨般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以和促解,传递检察温情

  法律不是晦涩难懂的条文,更是一门说服的艺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谈春花坚持多与当事人沟通、多听取当事人意见,用过硬的检察业务能力在法律与事实间寻觅真相、在法理与情理间找好平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小案”中感受到检察温情。

  2016年11月26日,不满4岁的小宇跟着姥爷胡某到木材加工车间玩。不料,小宇误触车间电刨机开关,导致左手2至5指毁损性离断伤。事故发生后,小宇父母与木材厂老板韩某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韩某作为木材加工车间管理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小宇父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谈春花收到该案后经认真审查卷宗,多次走访当事人,认为小宇父母未尽到监护人职责但却要求韩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申请监督理由不能成立。但如果生硬地做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小宇这么小,未来安装假肢、复健等多项费用的困难如何解决?于是,谈春花多次与韩某及小宇父母沟通,从保护小宇的身心健康和化解邻里矛盾角度耐心释法说理,最终韩某同意增加补偿金额,双方握手言和。小宇父母感激地送来一面镌刻着“民事检察,一心为民”的锦旗。该案成功和解后,谈春花及时总结办案心得,推动“以和促解”工作机制建立,检察日报以《“以和促解”在这里成为特色》为题进行专门报道。

  爱岗敬业,突出保障民生

  自从穿上了这身检察蓝,无论工作多苦多累,谈春花都没有半句怨言,总是如火一般热情、如风一般匆忙,奔波在工作岗位上。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她,两次生产都是从工作岗位被紧急送到医院,同事们去医院看她,劝她别这么拼,她笑着说,“不是不想早点住院歇歇,大家谁不忙,看着案头的卷宗,总想着多干一点是一点。”生完孩子,产假还没休完,她又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只要单位需要,无论是本职工作,还是其他工作,谈春花都能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其中。办事沉稳,工作勤奋,勤勉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是领导和同事们对她的一致评价。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检察工作中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工作之一。因此,她非常注重接待来访的群众,态度始终温和,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女检察官入情入理的言语,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相信正义。

  工作之余,她还带领第六检察部志愿服务队,常态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活动,让法治信念薪火相传,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

  “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是人大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对我个人而言,接受人大评议不仅是对我履职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一次提升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宝贵契机。今后我将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铸牢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使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谈春花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