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8时28分,沪陕高速875公里处,一辆半挂车撞上高速路面养护车辆,无人员受伤。

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辅警到达现场后,迅速做好安全防护,设置警示区域。经调查,半挂车驾驶员事发前在行车道行驶,因疏于观察,未留意到应急车道停驶的养护车辆,未提前减速,依然以103公里的时速向前疾驰。在临近养护车辆时,由于左侧超车道有小车行驶无法变道,也刹不住车,导致车上拉载的超宽货物与养护车辆发生刮擦。
此次事故中,半挂车运输货件超宽超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高速路面养护车辆未设置警戒施工区域,未摆放锥桶等警示标志,负次要责任。
信阳高速交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遇到道路施工、养护车辆,驾驶人应该怎么做?
驾车经过施工及周边路段时,应注意观察路边的施工标志,提前减速,服从现场交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施工路段,施工单位应该按照规定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过往车辆应注意按照新的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注意拉开和前车的距离,尽量不要跟在大型车辆后面,以免遮挡视线,需时刻注意行人、施工人员的动态。若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在对现场拍照取证后立即撤离现场,并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位置,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