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河南全为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律师张圆梦到芦集司法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工作,深入了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日常运作和面临的挑战,亲身体验基层司法工作的艰辛与成就。利用专业知识和对司法实践问题的判断能力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

  芦集乡村民带着借条来到芦集司法所,咨询民间借贷合同的相关事宜,张圆梦律师热情接待了该村民,村民向张圆梦律师详细讲述了借贷发生的整个过程,询问张律师是否能一并起诉借款人和保证人。在看过借条、听完村民的陈述后,张律师首先告知村民,因为借条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保证人应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让村民知晓保证人承担的具体保证责任后,张律师告知村民若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可以把借款人和一般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一并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中明确在对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村民对此次法律咨询十分满意,同时感慨在“家门口”就能进行法律咨询十分便捷。

  作为新入职律师的张律师也感慨着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意义的重大,给予了新入职律师宝贵的锻炼平台,不仅锤炼了业务本领,也提升了服务意识,更加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服务理念,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