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信环文[2015]338号)、《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第三季度从污染源动态数据库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25家、重点排污单位23家开展现场检查,符合抽查规定比列。双随机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企业。(张中文 金宏辉 丁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