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一个人,问题应该不大吧”
“就一小段路,挤一挤没事的”
说起超员总有各种各样的说辞
殊不知
“挤一挤”挤走的是安全
挤出来的却是危险
交警蜀黍千叮万嘱
超员载客危害大
但仍有部分司机
或图方便或图营利
铤而走险
案例一
2024年7月28日16时40分许,淮滨县交通警察大队桥头中队查获一辆历史超员面包车的重点车辆,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吕宫带领桥头中队民辅警对其进行了拦截检查,现场发现车内人数较多,涉嫌超员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实载10人,核载9人,存在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二
7月28日16时00分许,淮滨县交警大队老城中队巡逻至栏杆乡附近时,一辆面包车缓缓行驶,民警发现面包车内人员密集涉嫌超员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实载11人,核载8人,超员3人,存在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

查处后,民警首先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乘坐超员车辆的危害,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驾驶员联系车辆将乘客进行安全运转。
面包车超员的危害
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
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
长期超负荷运转,部件容易断裂
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缺少安全带、座椅的防护,在车辆行驶中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在这里
还是要给大家普及一些
关于车辆超员的“误区”
误区一: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超员载人是轻微违法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驾驶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误区三:开车超员并不危险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提醒面包车驾驶员:
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面包车驾驶员应做到不从事非法营运,不非法改装车辆,不客货混装,不疲劳驾驶,并主动告知广大群众不坐带病车、超员车。切忌因为一时侥幸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警方将依法查处超员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提醒面包车乘车人:
不要因为节约成本或贪图方便而忽视交通安全,请广大面包车乘车人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自觉抵制和拒乘超员车,发现超员车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
淮滨交警也将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警民携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无论何时何地
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危险一旦发生
生命无法重来
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
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