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连日来,潢川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近期成功查处编造发布虚假视频违法行为1起。

7月26日,潢川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在互联网巡查时发现,一男性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套用视频模块更换文字内容,制作、发布“潢川县民用机场奠基仪式”虚假视频,引发网民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男子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虚假视频已删除。
警方普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