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县公安局视频、刑侦等警种部门深度研判成功破获系列冒充警察实施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6月17日,新县居民邱某电话报警,称遭受两名冒充“新县警察”的陌生男子骗走了现金4000元钱。
接到报警,民警迅速响应,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发现两名嫌疑人骑着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县城利用“警察身份”伺机寻找作案目标,作案得手后便迅速消失。

凭借着以往经验,侦查员意识到嫌疑人作案后肯定还有同伙接应。随后,便对嫌疑人活动周边区域的监控视频进行大量的对比分析,一辆车牌号为豫S0***6的可疑车辆进入民警视线。经进一步研判,该车自今年5月多次进入新县境内,寻找“目标”作案得手后迅速驾车逃离。

为了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视频侦查员将作案车辆、嫌疑人纳入日常重点巡视范围。7月1日8时许,当侦查员发现该车辆再次进入新县境内后,迅速出击,在县城某路段将等待再次作案的三名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经查,嫌疑人匡某(1983年人)、匡某某(1971年人)、任某某(1979年人)对冒充警察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与陌生人交往的过程中要提高警惕,尤其碰到主动提出能帮忙处理关系的,涉及钱财来往时,更要仔细甄别,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民警再次提醒,以任何形式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