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某日,这是令贾某某无法忘怀的日子,这一天是贾某某之女诞生的日子,也是贾某某走上信访之路的开始。项店司法所所长孙婷婷第一次见贾某某是在2024年4月份。当时平安工作人员打电话让她到调解室处理一起医患矛盾纠纷,当事人到相关部门信访长达一年多,要求损害赔偿,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达不成一致意见,现要求司法调解介入,希望能尽快化解。

  到了信访室之后听贾某某叙述,在2023年3月17日,其家属栗某在息县中心医院当天难产一活女婴,体重4600克,转新生儿病室后发现右臂活动异常,结合难产病史,医院怀疑右臂丛神经损伤,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到上级医院检查诊断为右臂丛神经损伤,均建议做康复治疗,一年多时间已花费十万余元。通过调取当天生产病例,贾某某认定其女儿右臂丛神经损伤系医院处理不当造成,因此要求医院按照需康复到四岁计算,赔偿后续治疗费104万元。听到这个数额,息县中心医院坚持走司法诉讼程序,但贾某某一直不同意诉讼,坚持走信访途径希望能一次解决此事。因此双方为赔偿数额一直未达成协议。

  在多次调解得不到贾某某“底牌”的情况下,贾某某一直通过网络及信访方式施加压力,于是今年四月底,县卫健委牵头,再一次组织县中心医院、贾某某、贾某某所在村委会主任、镇司法所、平安办等部门在县卫健委调解贾某某医患纠纷,当时贾某某一直处于戒备状态,不愿意说出数额,要医院先提出赔偿数额,僵持不下,调解员结合实际开始调解,最后工作人员提出折中办法,赔偿50万元,但是医院、贾某某均不同意,从此次调解看出,贾某某有让步的态度。于是回去后,调解员再次跟贾某某沟通,跟他讲解了关于校园事故赔偿、其他医疗纠纷赔偿等案件,并且从法律角度给贾某某分析了关于医疗纠纷赔偿的标准,按照鉴定伤残级别赔偿等方案,希望贾某某能做出退步。

  得到贾某某同意调解的答复后,在5月24日,经县信访局牵头,组织县卫健委、县中心医院、贾某某、项店镇人民政府、司法所等部门现场联合协调,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原则,分别与双方背靠背调解,终于在多部门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县中心医院一次性补偿贾某某43.9万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然后办理司法确认手续,成功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