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铁铺司法所调解一起因苗木引发的纠纷。
胡某某与邹某是同村居民,胡某某的桃园位于邹某门前。为了多栽树,胡某某在桃园梗上也种了几棵树苗,一两年后树慢慢长大,妨碍到邹某家采光,于是邹某用农药致三棵树枯萎。胡某某发现后于是找其理论,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由此引发矛盾,到孙铁铺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员调查了解情况时,邹某承认毁树的事实,认为那三棵树长大后挡住自己家的光线。调解员及时给双方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关系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指出他们不能只考虑自己利益,也要想着别人,让他们各认识到自己私自毁树和影响他人通风采光不足之处的错误,引导他们依法办事,遇到问题要协商解决。
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胡某某要求对方每棵树赔偿200元,邹某表示每棵树赔偿200元过高,自己愿意买几棵树苗赔给对方栽到别处。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邹某买三棵一样的树苗赔给胡某某;胡某某将树苗栽到邹某门前以外的地方。此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