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潢川县民政局印发《在全县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局机关有关股室于2024年4月至10月,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等问题,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及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推动源头治理,提升管理质效。

  方案强调,整治工作要聚焦养老服务机构挤占挪用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问题,着力对养老服务机构虚报特困供养服务对象人数、套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补助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用于机构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用于与供养服务无关用途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土壤,夯实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基础。

  此次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情况、存在问题、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要深入挖掘一批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推动广大民政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积极为民政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就在身边、新风正气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