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县陡山河乡白沙关村民陈某向乡平安办反映同村陈某甲私挖位于两家之间的田间小路,影响了自己出行。接到诉求后,乡平安办联合司法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

经了解,陈某甲房屋后方为泥土结构山体,因泥土经常滑落且坡面存在垮塌风险,陈某甲在未告知乡村两级、未与周围邻居沟通的情况下,挖掘山体坡面拟修筑石岸。

了解到事情原委后,乡平安办首先对陈某甲私挖山体行为进行了批评并责令其停止挖掘,而后向双方当事人转述了事情原由,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进一步劝导双方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相互体谅。

最终,经过乡村两级调解,双方达成协商意见,陈某甲在保障陈某出行的前提下可继续修筑石岸。(陡山河乡黄创创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