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司法所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消费环境,增强辖区商户的价格诚信观念和守法经营理念,宣传提倡居民理性消费,谨防网络购物陷阱,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3日下午,新申司法所联合宣统办、市场监管所、律师事务所、市场代表在大别山市场开展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路过居民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讲解“315”知识、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并指导居民在碰到相关侵权事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维权。在现场提醒老年消费者们,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谨慎辨别消费陷阱,结合当下防电信诈骗形式,劝导大家理性消费,不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相信所谓高额回报的推销,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一定要及时维权。本次活动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宣传册二百余份。

下一步,新申司法所将持续发力,继续发挥普法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新申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北湖司法所

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湖司法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进机关”知识讲座,本次讲座由河南轩文律师事务所入职锻炼律师王品主讲。
讲座先从了解“消费者权益日”切入,让大家了解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发展以及2024年3.15日的主题。其次提供一些维护消费权益的方法,包括协商、12315投诉、工商等有关部门举报等方式,再介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享有的权利。最后,通过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引导大家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
本次知识宣讲旨在在3.15来临之际,引起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更全面的了解3.15,善于利用法律知识,运用私力、行政和司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
北湖司法所将继续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让更多群体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善于用法维权。
彭家湾司法所
3月14日上午,彭家湾乡街道的集市热闹非凡,赶集的群众络绎不绝。彭家湾司法所携手市场监管所、平安办,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为群众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董昌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冯俊到现场指导并与群众进行交流。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资料,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基本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纠纷解决途径等知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特别设置了法律服务台,邀请河南良承(信阳)律师事务所姚珂欣、张汉两位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律师们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群众的问题,并以生动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解了在网购、餐饮、娱乐等多种日常消费场景中可能遇到的侵权行为及有效应对措施,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时刻提高警惕,明辨各种消费陷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普法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1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有效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了维护诚信、公平、和谐消费环境的法治氛围。下一步,彭家湾司法所将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持续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宣传活动,为乡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