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新格局实施方案》和市税务局规定,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不再承担税费征收的工作职责,改为第二税务分局承担社保费征收工作。为确保职责顺利划转,自12月27日公告之日起停止办理各种税费征收业务,2024年1月2日起正常办理各项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关于涉费事项的咨询可致电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376-636967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