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阳市浉河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一间“老潘调解室”。屋里人来人往,有争得面红耳赤的,有委屈得掉眼泪的,可不管多拧巴的事,到了老潘这儿,总能慢慢谈开。

  老潘调解手记

  窗外飘着细雨,我翻开桌上的卷宗,三个案件在眼前铺展开来。做了五年专职人民调解员,处理过一千四百多起纠纷,但每一件案子落在我手里,分量都是一样的沉——那背后是一个人的急、一个家的难。今天想记下的这三个案子,说来也巧,都让我往外跑了不少路。可话说回来,调解这事儿,坐在办公室里等是等不来的,得走到当事人身边去。

  脚下的路

  第一个案子是吕某某诉徐某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是朋友,徐某2023年4月和6月分两次向吕某某借了十万块钱,说好最多用两个月,结果钱没还上,闹到了法院。

  我第一次给徐某打电话时,心里是有些打鼓的——电话那头的声音虚得很,说几句话就要喘一阵。细问才知道,他患了病,腿脚走不了路,正在老家康复。可脑子是清醒的,说话也明白,对借钱的事认账,说愿意还,只是眼下实在拿不出这么多,能不能宽限到2026年年底。

  放下电话,我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调解应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的调解室来,面对面坐下谈。可徐某那个情况,让他来法院,那不是为难人吗?我寻思着,案子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讲的是公平,可公平之外还得有人情。于是我拨通了吕某某的电话,把徐某的情况一五一十说了,问他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徐某老家一趟。

  吕某某沉默了几秒,说:“潘调解员,你说去就去吧,我信你。”

  那天我们到了徐某的老家,推开门的瞬间,我看到徐某坐在轮椅上,屋里收拾得还算干净,一股子药味儿扑面而来。他看见我们来,眼眶一下就红了,挣扎着要坐起来。我赶紧上前扶住他,说:“躺着躺着,咱们今天就是签个字,别折腾。”

  签协议的时候徐某的手有些抖,名字写得歪歪扭扭,但一笔一画都认真。吕某某在一旁看着,叹了口气说:“老徐啊,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我也是没办法才告的。你好好养病,钱的事不急。”

  回去的路上,吕某某跟我说:“潘调解员,说实话,起诉之前我心里也堵得慌。今天看到老徐那样,我心里......”我笑了笑,没多说什么。有时候调解就是这样,不光是解决钱的事,更是解开人心里的结。

  被拉黑的电话号码

  第二个案子比第一个曲折得多。张某某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公司,保险合同纠纷。2016年7月,张某某买了份《银发安康恶性肿瘤疾病保险A款》保险。2026年1月,她被查出盆腔交界性肿瘤,找保险公司理赔,被拒了,老人家气不过,在网上立了案。

  案子分到我手里,我先翻保险合同条款,逐字逐句看——确实在理赔范围之内。我心里有了底,就联系保险公司理赔科,对方核实后也确认能赔。按理说,这案子不难,难点在别处。

  张某某年事已高,身体又有病,人在许昌,来不了信阳。我第一次打她电话,响了两声被挂断。再打,占线。第三次打过去,直接是“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我被拉黑了,换座机打,照样拉黑。

  我一下子明白了:老人家在网上立的案,对法院的流程不熟悉,一看信阳的号码,以为是诈骗电话。这年头电信诈骗多,老年人警惕性高,我能理解。可案子不能就这么搁着啊。

  我坐在调解室里想了半天。直接联系不上原告,那就只能走别的路了。我重新翻出保险公司的投保信息,一页一页找,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了受益人(张某某的儿子)的电话。我赶紧拨过去,对方接了,我把情况说明白,让他转告母亲:信阳法院的调解员找她,是谈理赔的事,不是骗子。

  过了两天,张某某的儿子主动给我回了电话,说他母亲同意调解意见,终止保险合同,理赔五万块钱。但老人来不了信阳签字。我告诉他,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委托儿子代理,只需要提供委托代理手续就行。后来他儿子专程来院里签了协议。再后来,理赔款到账了,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老太太让他一定谢谢我。

  挂掉电话,我看了看手机里那个被拉黑的号码,忍不住笑了。被当成骗子的经历也不是头一回了,但只要能把案子办成,心里还是高兴的。

  名字的重量

  第三个案子,是个农民工的劳务纠纷。李某某诉于某某,要的还是干活的辛苦钱。

  2022年3月到6月,于某某委托李某某干拆除装修的活儿,活干完了,打了张欠条,却把李某某的名字写成了“李某”——两个字,不是三个字。李某某身份证上是三个字,但平时大家都叫他两个字的小名,叫顺了口,连欠条上也这么写了。

  李某某拿着这张欠条去要账,只要到1000元,还剩12180元,再也要不出来了。于某某说:我只认识李某某,不认识李某。意思再明白不过——欠条上写的不是你的名字,我不认。

  李某某来法院的时候,手里捏着一张皱巴巴的起诉状,内容写得乱,格式也不对。他在调解室里坐下,两只手搓来搓去,说:“潘调解员,我不懂法,这状纸我也不懂怎么写,你看看这写的行不行?”

  我接过来看了看,确实问题不少。但我没让他回去重写——他一个农民,来一趟法院不容易。我跟他要了身份证,又把欠条拿过来对照,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问清楚,然后一点一点帮他梳理,告诉他该怎么写、重点写什么。他听得很认真,时不时点头,嘴里念叨着:“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梳理完材料,我开始联系于某某。于某某在电话里还是那句话:我只认识李某某,不认识李某。我说:“你加我微信,我给你发张照片你看看。”加上微信后,我把欠条和李某某的照片一起发了过去,又跟他解释:李某就是李某某,是平时叫顺了口,身份证上是三个字,人是同一个人。

  于某某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回了一句:“还真是他。”

  接下来的调解就顺了。于某某承认欠的是李某某的钱,同意分期还,每月一千,直到还清。协议签完那天,李某某握着我的手,说了句让我印象很深的话:“我是个农民,不懂法律,在你们法院没花一分钱就把工资要回来了,真的谢谢你们。”

  他走后,我坐在调解室里把那句话回味了很久。“没花一分钱”五个字,听着简单,可对一个月收入没多少的农民工来说,省下的不仅仅是钱,还有跑断腿的时间、磨破嘴的精力,以及那份“咱不懂法”的胆怯。法院的门,应该为每一个人敞开,不管他懂不懂法,不管他会不会写诉状。

  写在最后

  整理完这三个案子,天已经黑了。窗外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五年了,从2020年专职干调解到现在,经手的案子一茬接一茬。有朋友问过我,天天面对这些矛盾纠纷,烦不烦?说实话,烦的时候也有——被当成骗子拉黑过,被人指着鼻子骂过,也曾在深夜里为想不出调解方案而辗转难眠。但我始终记得一句话:“我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也要给子女树立好榜样。”

  这句话不是什么豪言壮语,是我实实在在的想法。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是浉河区调解员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可说到底,我就是个做调解工作的普通人。

  调解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到几十万的借贷纠纷,小到农民工的一万块工钱,到了我手里,都得认认真真地办。法律是冷的,条文是硬的,但人心是热的。我能做的,就是在这冷和硬之间,添一点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