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潢川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道312线付店至城区段开展路域巡查时,发现国道路面散落几捆不锈钢烟筒,干扰了车辆安全通行,执法人员将烟筒放到执法车辆暂时保管,通过向沿途骑行群众了解是刚刚自西向东的一辆红色货车上掉落的情形后,执法人员在312国道客运西站附近内找到该辆车主,并将8捆不锈钢烟筒交给驾驶员李师傅。

  看到失而复得的货物,李师傅激动万分,对执法人员及时拾到归还货物表示感谢,为其挽回1500元货款损失。

  据了解,李师傅驾驶皖K货车从光山县拉载不锈钢烟筒前往阜南县,行至潢川时,因为货物固定不牢固,造成部分铁质烟筒从车上掉落。

  为防止发生货物再次掉落,执法人员协助李师傅对货物进行重新捆绑加固,并提醒李师傅在装载表面光滑和易滚动货物时,务必要采取防滑措施,捆扎牢固后再上路行驶,以免货物脱落以遗洒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安全。

  下一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将持续推动服务型执法队伍建设,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