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法院灵山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依托“一庭两所”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邻里财产损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二〇二六年六月,张某在施工作业时,因操作不当致自家树木树桠坠落,砸中邻居胡某儿子房屋南墙,造成墙体开裂、墙面受损。胡某一家担忧房屋结构及居住安全,随即与张某沟通赔偿修缮事宜,但双方就维修费用、财产损失数额产生严重分歧。张某认为事故系操作失误意外所致,希望酌情降低赔偿金额;胡某则坚持房屋受损影响居住安全,要求全额赔付维修及相关损失费用。

  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多次私下协商均不欢而散,还在社交平台发布过激言论,导致邻里关系迅速恶化,矛盾存在进一步激化风险。相关部门立即上报并启动“一庭两所”联动机制,由辖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借力多部门专业力量破解僵局。

  调解过程中,三部门采取“法理+情理+事实”相结合方式,既逐一回应合理诉求、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又耐心劝导互谅互让,告知邻里相处贵在包容。其中,法庭工作人员立足司法专业,精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财产损害赔偿、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等相关条文,通过以案释法纠正认知偏差,为调解筑牢法律底线。派出所工作人员聚焦风险稳控与情绪疏导,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全面梳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依托基层人民调解优势,以“以人为本、调解优先、邻里和睦”为原则,情理交融开展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邻里缘分。

  经过三部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赔付胡某房屋维修及财产受损等全部费用,当场结清,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承诺今后理性处理邻里琐事、相互包容。工作人员还结合本次纠纷开展现场普法,普及户外作业安全、树木隐患排查、侵权赔偿等法律知识,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一庭两所”联动机制在基层落地见效的又一生动注脚,充分发挥了法庭、公安、司法职能优势,实现基层解纷资源的系统整合和效能倍增。罗山县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一庭两所”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纠纷联排、矛盾联调工作闭环,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推动机制运行更加规范高效,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