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按现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适用对象共三类:(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2)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3)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就业见习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适用对象:就业见习补贴的适用对象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吸纳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1260元/人/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3.重点群体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适用对象:本县企业

  企业招用对象:

  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政策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4.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创业培训补贴的适用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培训项目确定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200元/人,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元/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5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

  5.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适用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等创业人员。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适用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标准: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为40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6.省/市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政策

  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的适用对象:经评审认定的省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

  补助标准: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里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市里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项目补助。

  申请方式: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请人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7.一次性开业补贴政策

  一次性开业补贴的适用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5年以内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到工商注册登记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