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落实河长巡河工作

  光山县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31条,共设置河长361名,其中县级河长15名,乡级河长85名,村级河长261名。2026年第一季度,全县河长巡河累计4563次,综合巡河率达100%,第二季度,全县河长巡河累计4317次,综合巡河率达99.95%。

  2.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2025年申报的1条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水利厅于2026年6月22日以豫水河〔2026〕8号文予以通过并公布;按照《光山县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光山县2026年建成1条县级幸福河湖,于2026年3月18日,县河长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度县级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各乡镇于4月20日前上报了4条申报名单,县河长办已建立建设项目库,5月29日,县河长办在建设项目库中,择优推荐南向店董河进行建设,南向店乡正在按照建设方案建设中,县河长办计划于9月底前进行验收认定。

  3.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

  (1)高标准进行遥感图斑“回头看”复核及问题整改工作:2026年3月25日信阳市河长办《关于开展2026年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复核及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下发光山县2026年疑似“河湖四乱”图斑复核“回头看”任务100个,要求对照水利部发布的《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判定工作指引》进行复核认定,并在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复核并在系统填报。截至目前,县河长办联合白雀园镇、斛山乡、火车站、槐店乡、砖桥镇、凉亭乡、泼陂河镇、紫水办事处、弦山办事处、南向店乡、晏河乡、文殊乡,已完成对小汪河、曾河、临仙河、泼陂河、陈寨河、紫水河、青龙河、文殊河、晏家河9条河流100个“回头看”遥感图斑的复核,目前正在对问题进行判定,收集整改佐证材料。

  (2)上级交办“四乱”问题整改:对省交办的7个问题图斑和河湖库“清四乱”督查发现的11个图斑进行复核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复核认定,已整改销号8个。

  (3)巡查发现“四乱”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县河长办工作人员日常巡查中,共发现河湖“四乱”4处,3处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1处为乱建。发现的问题,县河长办现场进行了交办,属地政府立即整改,目前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4.加强敏感重点水域河段巡河工作:今年以来,采取不定时的方式,对潢河斛山乡天赐城段、槐店乡石湾段、白露河光山段、竹竿河光山段及袁湾水库上游河段(原管围孜河段、徐畈河段)进行巡查,累计巡查300余人次,夜间蹲守7次。共收到和发现疑似盗采行为线索6起,其中立案5起(已办结3起,正在调查处理2起),正在调查核实1起。

  5.组织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与遥感图斑复核同步推进。目前正在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中。

  6.起草《202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时更新调整县级河长:根据《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信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6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河长办结合光山县实际,组织人员起草了《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解读和《光山县2026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征求了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待审议通过之后再予以印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及时调整了县级河长和协助单位,并行文印发。

  7.依规依法服务项目建设:先后配合“南信合高铁”、“阜黄高铁”、“明阳风电”和“豫东南高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进行建设规划,对接核对涉水项目管理和保护范围;配合南向店乡对省道建设进行河湖岸线管控指导。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2.结合《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同步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督促履职尽责。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卫星遥感图斑、暗访交办的“四乱”问题图斑的复核、认定、整改、销号工作。

  3.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按照信阳市第8号总河长令和《信阳市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 年)》稳步推进光山县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光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