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有关专委委员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彬,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黄本友、易新生、李宏,县政府副县长汤勇参加此次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香山街道董店社区曾湾、付山社区,泗店乡养老服务中心、余河村,田铺乡集镇沿河健康步道、泗人沟大湾春语茶场,实地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组织和文化振兴等工作。
座谈会上,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作工作汇报;香山街道、田铺乡、泗店乡余河村作交流发言;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检查情况,围绕抓好县级统筹、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副县长汤勇从提高思想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等方面作表态发言,要求县政府相关部门强化担当作为、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在重点环节上精准发力,统筹推进五大振兴,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三农领域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立法初衷、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自觉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补齐短板,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严守粮食安全底线,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深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聚焦工作合力,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法定职责,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沟通协作、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深化普法赋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乡村、进农户,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