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固始司法局阳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印,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矛盾已圆满解决。

  7月6日上午10时许,因雨势太大,李某骑行电瓶车行至黄河路与广丰路交叉口时,与骑电瓶车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软组织损伤,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受损。事发时社区干部正在路口巡查水情,第一时间发现两车相撞事故。接到社区协助调解的邀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勘查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后刘某入院接受治疗,双方因医药费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司法所工作人员秉持公平自愿、情理兼顾的原则,分别与双方沟通疏导,缓解对立情绪。一方面告知李某作为主要责任方,应当承担伤者相应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劝说刘某理性提出赔偿诉求,客观看待自身次要责任。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方案。

  “原本还担心赔偿问题拉扯不清,要很长时间处理,没想到阳关司法所一次性把事情解决到位了。”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纠纷高效化解,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便捷、低成本、柔性化解矛盾的优势。下一步,阳关司法所将持续聚焦雨季道路交通事故等常见民生纠纷,常态化开展普法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解在萌芽,切实维护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