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特殊离婚债务执行案件,在被执行人因病去世后,执行法官通过穿透式核查财产流向,精准锁定遗产继承人,跨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款项,破解了“人死债消”的执行困局,用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温度。
2025年2月,冯某与汤某经法院主持调解协议离婚,双方明确约定,汤某需在离婚后一年内偿还冯某借款15万元。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汤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26年5月,冯某向罗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拨打冯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案件初期便陷入联系障碍。后经多方查找,法官终于联系上冯某的女儿,意外得知被执行人汤某已于2026年2月因病去世。冯某得知消息后心灰意冷,认为“人都没了,钱肯定要不回来了”,受“人死债消”固有认知影响,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
面对僵局,执行法官并未简单作结案处理,而是确立了“先查遗产、再定责任”的办案思路,启动穿透式执行审查机制,溯源核查汤某死亡后的遗产去向与继承主体。
为摸清财产脉络,法官一方面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汤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社保、公积金等财产信息全面筛查,梳理变动痕迹;另一方面,针对线上信息滞后问题,同步奔赴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社保及公积金管理部门实地核实,逐项比对权属变更与继承登记。经过层层细致核查,发现汤某去世后,其名下的社保账户余额、车辆等核心遗产已由其女儿全额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这一突破让停滞的案件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
锁定继承主体后,由于汤某的女儿常居武汉,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避免案件悬而不决,执行法官立即奔赴武汉开展异地执行工作。起初,对方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认为“父辈债务与子女无关”。执行法官与其当面沟通,详细通报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逐项出示财产核查、遗产继承的调查证据,清晰还原案件事实。同时,执行法官精准释法明理,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债务清偿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继承人的法定义务,阐明其需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汤某生前合法债务的责任,纠正其认知误区。
经过执行法官的沟通与法律阐释,汤某的女儿充分明晰自身法律责任,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考虑到汤某已经离世,且其遗留财产实际价值有限,申请执行人冯某也主动做出让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汤某的女儿一次性支付部分欠款,冯某自愿放弃剩余债权。
至此,这起一度被申请人认为“彻底没希望了”的执行案件,实现了实质化解,最大限度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办结后,申请人对法院锲而不舍的工作表达了由衷的肯定,称:“以为人走了钱就黄了,没想到法院一直没有放弃,还跑那么远把款追回来,心里很温暖。”
该案是罗山县法院坚持以穿透式执行、跨区域履职破解“人死债消”执行困局的典型案例,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传递了司法温度。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持续秉持能动执行理念,针对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不断深化穿透式执行思维,穷尽执行措施,突破执行难点、打通执行堵点,以扎实有力的执行举措,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兑现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