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假期结束后首个工作日,罗山人民法院抢抓被执行人返乡归位、行踪可控的关键窗口期,启动二〇二六年第十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旨在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本次清晨冒雨集中执行行动,累计拘传被执行人8人,现场调查财产线索5处,张贴督促履行公告22份,执结案件5件,促使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41.43万元。

  清晨六点三十分,天色微熹、阴雨绵绵,罗山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全员集结、整装待命、分工就位,以“收假即冲刺”的奋斗姿态,迎着细雨破晓出征,吹响节后执行攻坚冲锋号。

  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们针对被执行人情况进行精细化分类处置:针对去向不明但有家属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主动上门送达传票,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针对住所长期无人居住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深入村委会及周边群众,多方走访摸排财产线索。同时张贴督促履行公告,附上执行法官的联系电话和群众举报渠道,全方位挤压被执行人规避空间,切实提升执行质效。

  一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年过七旬的申请执行人张某被拖欠劳务费1.3万余元,案件标的虽小,但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属于重点涉民生执行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全面核查被执行人吴某名下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核实吴某家庭经济困难,家中年迈母亲需要照料,确实存在客观履约困难。承办法官表示:“一边是年迈申请人的血汗钱,一边是同样深陷困境的被执行人,案件不能一‘终本’了之”。在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解释、征得申请人理解同意的基础上,执行法官为吴某设置合理履行宽限期,督促其制定还款计划、分期分批履行义务。宽限期内,执行法官持续跟进督促,定期对接双方当事人,紧盯还款进度,耐心劝导被执行人积极履约、主动担责。在本次端午后集中执行行动现场,被执行人吴某筹措资金,当场交付最后一笔剩余案款,全部债务清偿完毕。

  在另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冯某需向某保险公司支付损失赔偿款1.9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冯某迟迟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该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于六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坚持快速出击,第一时间依托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冯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全部财产线索开展全方位核查,并依法冻结其名下有效账户,精准锁定财产。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冯某,依法告知其账户冻结情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细致释法明理、剖析利弊,明确告知其若持续消极规避执行,法院将依法升级强制措施。

  在法院精准高效的财产查控与清晰严明的法律震慑下,冯某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错误性及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法院配合执行,行动当天一次性全额履行完毕案款。该案从立案执行到全部办结仅用时十九天,实现快速立案、快速查控、快速办结,高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罗山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持续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紧盯涉民生重点案件、重点难题,刚柔并济抓实执行工作,持续优化执行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以实干担当筑牢民生司法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