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罗住建罚决字〔2026〕第034号),罗山县定远乡中心学校因下辖幼儿园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便私自动工,被罗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11.2134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文书载明,涉案项目为罗山县定远乡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选址于定远乡辖区内,该工程在尚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于2023年2月19日擅自进场开展施工建设。该项目工程合同价款10194031.52元,涉案建筑面积达3343.24㎡。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停工整改,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至2%区间的罚款。罗山县住建局结合项目实际违法情形,依法作出处罚,罚款总额112134元,处罚决定于2026年6月1日正式下达,相关处罚信息已面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