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援人熊某某委托亲属将一面绣有"为民解忧难 司法暖民心"的锦旗送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交到承办律师彭玉婷手中,以此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为其圆满解决扶养纠纷。

  2025年10月,熊某某被确诊为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期),每周需进行三次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后续还需进行肾移植评估。在熊某某患病需要照料与支持时,其妻子不仅疏远拒绝照料,未出资治疗,还在其确诊不足五个月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熊某某本就家境拮据,高昂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其本人已被认定为低保户,走投无路之下,熊某某于2026年3月9日前往新县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请求起诉妻子履行扶养义务。

  新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定熊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该案,并指派河南义仁律师事务所彭玉婷律师承办。彭玉婷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受援人,梳理案情与证据,指出本案涉及夫妻扶养义务法律适用,更关乎重病患者的生存权益与人格尊严。彭玉婷整理了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就诊记录、医疗费票据、微信聊天记录、离婚诉讼文书、低保户证明等数十份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维护熊某某合法权益。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与彭玉婷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彭玉婷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被告释明夫妻间相互扶养是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劝导被告体谅原告的困境。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自愿向熊某某支付经济帮助金6万元,退还手镯两只、项链一条、耳钉一对、手链一个共计五金饰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2026年5月16日,熊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扶养纠纷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予撤诉。裁定书作出当日,被告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结束后,熊某某专程定制锦旗送到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彭玉婷律师手中。锦旗上的"为民解忧难 司法暖民心"十个字,饱含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信任与感激,也是对承办律师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的肯定。彭玉婷表示:"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能够帮助身处困境的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我最大的荣幸。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我个人的鼓励,更是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支持与认可。"

  本案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的温度。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为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送去法治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