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本地乡村及乡镇集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课堂搬到了群众家门口,旨在增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走进田间地头、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在张庄乡梧桐村文化广场,不少群众围在咨询台旁,就宅基地纠纷、拖欠工资等烦心事挨个提问。面对乡亲们的热切询问,干警们没有生硬念诵法条讲大道理,而是拉着家常叙着乡情,把晦涩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话,把土地流转、宅基地纠纷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法律热点,变成一个个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身边案例。
在张里乡街道主街,检察院设置的“流动普法摊位”成了集市上最热闹的点位。卖菜的张大姐挤到摊位前询问:“检察官,老年人年纪大了,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检察官翻开宣传小册子指着条文解答:“你看,民法典里说,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不仅限于儿子,而是适用于所有成年子女,无论其性别或婚姻状况。”张大姐听得连连点头。
此外,干警们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耐心解答了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消费维权、人身损害、邻里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将法条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法则”,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真正让民法典成为群众身边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目前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仍在持续开展,覆盖淮滨县多个乡村乡镇,帮助更多群众了解民法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