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人民法院楠杆人民法庭联合属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开展多元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宅基地建房引发的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解决了施工问题,也修复了邻里关系,以司法力量夯实了基层治理根基。

  纠纷双方当事人王某与王某某均为高龄老人,且是同宗同族的乡亲。年过七旬的王某长年在外务工,为回乡安度晚年,依法取得乡村规划审批后,准备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动工前夕,八旬邻居王某某主张案涉地块位于自家门前通道,担心建房影响日常出行,因此多次阻拦王某施工,双方关系骤然紧张。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劝导均未果,王某某态度坚决不肯让步。此时距离宅基地规划许可的施工期限仅剩不到三个月,即将超期失效,王某心急如焚。乡镇平安工作人员在矛盾排查中发现该情况后,启动联动机制将情况通报至楠杆人民法庭。

  楠杆法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矛盾情况后,指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董晓明认为,该案矛盾根源在于双方对邻里边界和通行权益的认知差异,还夹杂着多年相处的乡土情结,一纸判决虽易作出,但不利于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为此,楠杆法庭开启“法庭+乡镇+村委”联动解纷模式,由承办法官主动联合属地乡镇综治干部、村委会成员组成联调小组,将调解现场搬到了争议宅基地现场。

  调解现场,联调小组一同拉卷尺、核图纸、查规划手续,清晰厘定了地块权属和通行边界。调解过程中各方分工协同配合:承办法官立足法律专业,用乡音土话向双方讲解宅基地审批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无理阻挠合法建房属于侵权行为,于法无据;乡镇、村委会干部则从宗族亲情、村规民约入手,回忆两家祖辈互帮互助的过往,开解王某某的心结,同时协调王某,在施工时预留出合理的通行便道,保障王某某的出行需求。

  经过多轮情理法交融的疏导沟通,双方逐渐放下成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承诺不再阻挠施工,王某承诺合理设计院落,保障邻里正常通行。僵持多日的纠纷圆满化解,宅基地上重新恢复施工准备,两家的同族亲情也在理解互让中得以修复。

  该邻里纠纷的高效化解,是罗山县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缩影。近年来,罗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深耕乡村治理一线,聚焦宅基地、邻里通行、赡养继承等农村高频纠纷,广泛对接乡镇综治力量和村“两委”干部,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每一条村巷、每一个网格,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源头化解。未来,该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嵌入乡镇基层治理体系,为基层善治注入法治动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为乡村振兴夯实稳定安宁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