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率评议组,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要求,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深入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展“推门听庭”,现场旁听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和一起袭警案的庭审,旨在切实提高全市检察官当庭指控、论辩和应变能力。

  庭审过程中,评议组认真观摩公诉人在法律文书制作、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礼仪、临场应对等关键环节的履职表现,细致记录庭审质效与改进要点。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现场与公诉人交流反馈,在肯定出庭亮点及成效的同时,围绕文书撰写、庭审重点环节指明提升方向,帮助公诉人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

  此次“推门听庭”既是对公诉人出庭能力的实地检验,也是深化庭审实质化、锤炼公诉队伍的有效方式。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常态化开展观摩评议、“推门听庭”等活动,持续推动全市公诉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以高质量出庭履职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